各二级学院:
根据公司《员工奖励办法》(广州理工(2023)229号),学校决定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公司在籍2024届毕业生。
二、评选条件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。
2.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
3.遵纪守法,道德品质优良。
4.就业态度端正,具有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和择业观,主动积极到基层就业。
5.崇尚科学,勤奋学习,各科学习成绩优异,毕业论文(设计)和毕业实习成绩优良。
6.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积极参加体育运动,体能测试达标。
7.符合毕业条件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。
8.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竞赛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并取得突出成绩的;在自主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;响应国家号召,积极投身参加“老员工村官计划”“三支一扶”“西部计划”等国家、省市基层服务项目的;在体育竞技、文艺表演、文艺创作等方面有特殊表现的。
9.有下列条件之一者,按照以下顺序优先考虑:
(1)毕业学年应征入伍者;
(2)考取硕士研究生者;
(3)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者;
(4)在校期间荣获过省市级评比、竞赛(本人或项目负责人)三等奖以上者;
(5)获得二次及以上校级奖学金者(按次数);
(6)积极参加学校教学、科研、集体活动及社会实践,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者。
三、评选办法和步骤
1.二级学院积极动员,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文件,按照“政策公开、程序公开、结果公开”的原则,要求每位毕业生实事求是提交入学以来的个人总结。
2.在毕业生自我总结基础上,班级初评,并经二级学院相关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后,按照毕业生总人数12%的名额拟定人选,并在本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后,于5月10日前将《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》(附件1)与《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》(附件2)纸质版和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员工处冷庆深老师处。
3.员工处根据二级学院上报材料进行审核,并将审核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上报董事长办公会审定。
四、奖励办法
1.由学校授予“2024届优秀毕业生”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。相关资料放入本人档案。
2.学校将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。
五、其他要求
评选优秀毕业生工作政策性与原则性强,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,严格遵循“三公开”原则,保证质量,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。
六、本通知由员工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1: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
附件2:2024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
永利集团办公室
2024年4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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